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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岳明湾东侧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5年09月26日

■岳明湾东侧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范围示意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该项目涉及的集体土地。现将该拟征收土地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用于岳明湾东侧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辖区内(具体位置详见附件),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0.4988公顷(7.482亩,具体以征地红线为准)。

四、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13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30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违法建(构)筑物及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抢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或抢栽抢种农作物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不予补偿。

(二)实施单位:征收工作拟指定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三)有关部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1.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申请;

2.土地、房屋用途变更;

3.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申请;4.土地、房屋的交易和抵押;5.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6.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的工商注册登记、变更;

7.入户申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高校毕业生户籍回迁、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等原因应当入户的除外。

上述暂停办理事项至签署土地征收协议书当日止。

专此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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